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政法发[2006]237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6]237号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问题的请示》(沪卫法(200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