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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自贸区商机与企业对策高层论坛”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国际商报社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举办“中国自贸区商机与企业对策高层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大中型企业,各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保税区:
  目前,中国自贸区合作进展迅速: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计划实施即将一周年,巴基斯坦早期收获的实施已有时日,中国-智利自贸区降税计划今年7月启动,与新西兰、澳大利亚、海合会、南非关税共同体等国家或地区商建自贸区的谈判也各有进展。面对这种新形势,许多中国企业显得理解不透、思路不清、准备不足、动作迟缓、利用优惠政策严重不够。
  为推广自贸区知识、提高企业利用优惠政策的意识,促进中国企业与有关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合作,商务部国际商报社将举办首届“中国自贸区商机与企业对策高层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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