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关于开展ERP工程师职业能力认证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文字号】
劳社鉴函[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8
【实施日期】
2006-06-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开展ERP工程师职业能力认证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
劳社鉴函[200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提高我国企业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满足社会对专业化、职业化ERP咨询、实施、运行管理人才的迫切需要,加速造就一支E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