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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关于赴台湾举办“2006年海峡两岸医疗器械、药品暨生物科技展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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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发文字号】 医商〔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关于赴台湾举办"2006年海峡两岸医疗器械、药品暨生物科技展览会"的通知
医商〔2006〕44号


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海峡两岸经贸及技术交流,增进两岸企业间的了解,展示祖国大陆医疗器械产品和生物科技成果,2006年11月9日-12日,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将联合在台北世贸中心与"第18届台北国际医疗器材、药品暨生技展览会"同期举办 "2006年海峡两岸医疗器械、药品暨生物科技展览会"。
  本次展会由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主办,北京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台湾医疗暨生技器材工业同业公会,以及台湾区制药工业同业公会共同协办,是大陆医疗器械行业首次赴台办展。本次展会将得到政府部门的直接指导和大力支持。
  本次展品范围:生物科技产品、治疗诊断及检验仪器、敷料与耗材、医院设备、康复用品、保健产品、老人及妇幼用品、与医疗有关之电脑及软体产品、医学图书、教育设备、美容及抗老化医学产品。而中草药、药品、导管类耗材以及台湾尚未开放自大陆地区输入的医疗产品不在此次邀展之列,但可以以图片形式展示并洽谈。
  另外,我会组织大陆企业参加在展会期间举办的各项专题研讨会以及与台湾企业的对口洽谈会。而且,展会期间参展企业除与台湾客商广泛接触外,还可与来自世界其他国家的客商贸易洽谈和信息交流。
  在本展举办期间,"第18届台北国际医疗器材、药品暨生技展览会"也将同期举办,来自世界各地的采购商将出席展会,是目前台湾地区唯一集医疗器械、药品、保健及生技产品的专业展览会。由于台湾医学会年会及研讨会均配合展览期间召开,故每年均吸引岛内外医界专业人士及专业采购者的观展比例较高,去年展会的参观人数达58,850名。
  企业参展费用可在当地申请"中小企业资金补助"。现将本次展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2006年海峡两岸医疗器械、药品暨生物科技展览会
  二、展会日期:2006年11月9日--12日,共计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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