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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价格[2006]1305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13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药价格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经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就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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