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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技部督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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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办厅字〔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科技部督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办厅字〔2006〕39号
 
 
部机关各厅、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部领导近年来对督查工作的批示和要求,办公厅对《科技部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报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科技部督查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文件和交办事项,确保科技部党组的重大决策贯彻执行,保证科技部政令畅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科技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的要求是及时、准确、高效。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中明确规定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交办需要办理并报结果的事项,部党组会、部务会、部长办公会议定的重要事项,都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第二章 督查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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