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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强汛期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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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关于加强汛期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四月中旬以来,江南、华南一些地区连续发生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发生严重暴雨洪灾。受灾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保证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稳定。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黄淮、江淮、四川盆地东部等地区将有较强降雨,可能引发比较严重的洪涝和地质灾害。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市场稳定工作,保障群众生活,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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