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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等单位获得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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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信部规函〔2006〕29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7
【实施日期】 2006-06-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等单位获得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的通知
信部规函〔2006〕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按照《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部31号令)的规定,部组织专家对2006年第二季度申请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部研究决定,批准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等7家单位获得甲级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甲级资质,并颁发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见资质证书副本)。

2006年06月27日
 
  附件:
获得甲级通信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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