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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校从2006级学生开始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社科厅〔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6-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校从2006级学生开始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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