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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06—2008年执行计划
【字体:
【发布部门】 苏丹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24
【实施日期】 2006-06-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06—2008年执行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为巩固和加强两国的文化关系,根据两国1970年8月在北京签署的文化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同意签署2006—2008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条文如下:
  一、文化
  第一条 双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鼓励双边交流,以加强两国友好和文化合作关系。
  第二条 双方派文化代表团互访,参加两国的重大文化活动和国庆活动。
  第三条 双方鼓励互办艺术展览和文化周。
  第四条 双方鼓励互办电影周。在举办中国电影周的同时,举行介绍和交流电影制作技术的专题座谈会。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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