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06—2008年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丹共和国政府,为巩固和加强两国的文化关系,根据两国1970年8月在北京签署的文化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同意签署2006—2008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条文如下: 一、文化 第一条 双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鼓励双边交流,以加强两国友好和文化合作关系。 第二条 双方派文化代表团互访,参加两国的重大文化活动和国庆活动。 第三条 双方鼓励互办艺术展览和文化周。 第四条 双方鼓励互办电影周。在举办中国电影周的同时,举行介绍和交流电影制作技术的专题座谈会。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