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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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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质检标联[2006]267号
【发布日期】 2006-06-23
【实施日期】 2006-06-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国质检标联[2006]267号
 
 
各有关单位:
  标准化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在推动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措施,对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科学规划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加强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协调,提高标准化工作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由中国标准化科学家和部分中国标准化专家组成(见附件)。专家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管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秘书处工作。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刘源张院士担任,副主任委员由郎志正参事担任。秘书长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陈钢副主任担任,副秘书长由科技部徐建国副司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房庆副院长担任。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涉及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和重大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提供咨询、提出建议,确保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使标准化工作各项任务的部署和开展能够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推进我国标准化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做出贡献。

2006年6月23日

  附件:
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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