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申报2007年农机化行业标准项目的通知 农机科〔2006〕3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关于做好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部财务司“先确定项目,后安排预算”的要求,我司开始组织2007年农机化标准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07年农机化行业标准项目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 (一)与我司履行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标准,特别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 、《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办法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 和《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 》等急需的标准; (二)与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农机化技术发展密切相关的标准,如水稻机械化生产、保护性耕作技术、玉米机械化收获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标准; (三)保护人身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 (四)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标准; (五)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通用标准; (六)名词术语、编写规则等基础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制定、修订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二)申报单位首席专家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标准制定经历; (三)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提出申报项目目录,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标准项目书(一式五份)(附件 1 ),于 7 月 5日前寄送至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标委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松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小八里庄 2 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科技外事处 邮政编码: 100021 联系电话: 010-67343740 传真: 010-67343754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书 项目任务名称: 项 目 类 型: 项目单位全称: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E-mail: 法人代表姓名: 编 制 日 期: 主管部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注 意 事 项 (一)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本申报书。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二)本申报书项目单位留存一份,主管部门(单位)留存一份,其余按照申报要求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