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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石家河电站有关意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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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函〔2006〕243号
【发布日期】 2006-06-21
【实施日期】 2006-06-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石家河电站有关意见的复函
(环函〔2006〕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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