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教育厅(教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局、科协: 为建立完善公益性科普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制度,充分发挥科技馆作为公益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使科技馆贴近和服务于广大未成年人,决定于2006年启动并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06)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的重要举措,旨在将科技馆的科普活动送到学校,使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实施结合起来。同时,为社会各方参与开发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活动内容搭建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 各地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科协应按照《“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把“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