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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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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国测法字[2006]10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通知
国测法字[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27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9号令颁布,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测绘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了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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