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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财〔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6-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教财〔200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经过有关部门、各地人民政府和各高等学校的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辅之以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的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体系。为保证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2000年,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要求,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贫困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措施予以资助。从近几年的实践看,“绿色通道”制度以及其他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对保证考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由于少数地方、高校没有把这项工作摆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宣传、落实不够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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