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标竞价国家储备糖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第26号公告要求,决定通过邀标竞价方式加工部分库存国家储备原糖。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确定加工企业、加工数量和加工费用,负责竞价及加工管理工作。 (二)竞价加工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华商中心)承担。 二、原糖加工数量、出库地点和标段划分 (一)本次加工总量20万吨,为2004-2005年入库的库存国家储备原糖(具体出库地点和数量见附件1)。 (二)加工原糖分份编码后按份竞价,每份5000吨,各库点剩余数量不足5000吨的,视同一份。每份均为一个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