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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企业参加“韩国投资环境推介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亚洲司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15
【实施日期】 2006-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邀请企业参加“韩国投资环境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韩国产业资源部、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仁川经济自由贸易区厅定于6月23日(星期五)在北京饭店A座18层宴会厅举办“韩国投资环境推介会”。该推介会由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北京办事处承办,详见附件(共两页) 。
  中韩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近年来,中韩相互投资持续增长,按照实际到位基准,2005年韩是我第四大外商直接投资来源。截至2005年底,我实际使用韩资311亿美元。我对韩投资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05年底我共对韩投资11.5亿美元。我对韩投资主要行业是贸易、海运、餐饮等服务业,近年来我大企业对韩国制造业企业的并购增多。
  韩国政府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积极吸引外资,欢迎我国企业赴韩投资兴业。尤其是近年来韩国政府立法设立了仁川经济自由区等几个经济特区,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土地、税收等各种优惠。此次推介会将全面介绍韩国吸引外资政策和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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