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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培训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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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办信函[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6-14
【实施日期】 2006-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培训会议的通知
 
 
最近,我部先后印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网站各类子站评价指标的通知》(商信字[2006] 14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的通知》(商办信函[2006]17号),为学习贯彻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兹定于2006年6月20—2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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