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保监会核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的公示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13
【实施日期】 2006-06-13
关于中国保监会核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的公示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462号)有关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核准,以下保险公司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现向社会公示:
序号 | 公 司 名 称 | 公司住所 | 服务电话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宣武区东河沿街69号 | 95518 | 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 95512 | 3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银城中路190号 | 95500 | 4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36层 | 95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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