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属单位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并组织初审,初审原则上应通过评审筛除掉申报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申请书。我局将负责组织终审。 三、各地、各单位在初审的基础上,向我局报送进入终审的申请书不得超过限额,同时应低于所在地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二。限额原则及数量请参照《申报指南》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终审课题申报限额表(见附件2)。 四、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初审专家认真学习领会《申报指南》精神和要求,正确引导,严格把关,把真正符合要求的课题推荐上来。 五、《申报指南》和《申请书》(见附件3)请从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下载电子版。 六、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8月30日(以我局签收为准)前将推荐终审课题的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科技教育司,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 科技教育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 陈丽娜 (电话010-65063322转6704;65914971) 科技教育司中药科技处 孙丽英 邱 岳 (电话010-65063322转6705;65952242)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传 真:010-65930673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继续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发挥优势特色、加强继承创新为主线,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中心,努力提高中医药科技对临床和生产支撑能力的指导思想。 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