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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发〔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6-13
【实施日期】 2006-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请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直属单位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课题申报并组织初审,初审原则上应通过评审筛除掉申报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申请书。我局将负责组织终审。
  三、各地、各单位在初审的基础上,向我局报送进入终审的申请书不得超过限额,同时应低于所在地申报总数的三分之二。限额原则及数量请参照《申报指南》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终审课题申报限额表(见附件2)。
  四、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初审专家认真学习领会《申报指南》精神和要求,正确引导,严格把关,把真正符合要求的课题推荐上来。
  五、《申报指南》和《申请书》(见附件3)请从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下载电子版。
  六、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8月30日(以我局签收为准)前将推荐终审课题的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科技教育司,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
  科技教育司中医科技处 王思成 陈丽娜
            (电话010-65063322转6704;65914971)
  科技教育司中药科技处 孙丽英 邱 岳
          (电话010-65063322转6705;65952242)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传  真:010-65930673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2006-2007年度课题继续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发挥优势特色、加强继承创新为主线,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为中心,努力提高中医药科技对临床和生产支撑能力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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