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的通知 中青发[2006]35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共青团中央决定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是在青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深入推进“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式,动员青年踊跃参与,使这项活动在教育引导青年中取得扎实成效。 各地区、各系统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宣传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开展活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作出部署。 共青团中央 2006年06月12日 附件: “我与祖国共奋进——唱响新时代青春之歌”系列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以学习、创造、奉献为主题,展现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