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发文字号】 总工办发[2006]22号
【发布日期】 2006-06-12
【实施日期】 2006-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的通知
总工办发[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及时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工会各项工作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进一步提高工会科学决策和参政议政水平,根据全国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及时准确地掌握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遵守统计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高质量地按期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6年6月12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