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城市雕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办[2006]13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划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 现将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城市雕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城市雕塑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城市规划、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发挥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在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塑造城市特色、美化城市环境、传承城市文化、促进城市精神文明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城市雕塑建设科学发展,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和当前城市雕塑建设的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