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职工中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读书征文活动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6]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根据《关于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58号)要求,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于今年7月至10月,在全国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中,组织开展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读书征文活动(以下简称读书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学习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重点组织学习高技能人才楷模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激励广大职工主动提高技能水平,争做高技能人才。以《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事迹读本》(以下简称事迹读本)和《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系列宣传画》(以下简称宣传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