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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办信函[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商务之窗管理和内容维护工作的通知
(商办信函[2006]17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商务部网站地方商务之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信字[2004]1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商务之窗内容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的通知》(商信字[2005]11号)下发后,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各自维护、同步发布”的原则,在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地方商务之窗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目前,地方商务之窗日信息发布超过6000条,日均访问量近200万次。地方商务之窗已成为宣传地方商务工作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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