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交通部、铁道部关于印发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交通部  铁道部  
【发文字号】 交公路发[2006]265号
【发布日期】 2006-06-09
【实施日期】 2006-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交通部、铁道部关于印发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6]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保障公路、铁路行车安全,交通部与铁道部决定联合开展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对现有公铁立交上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现将《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章)
二○○六年六月九日
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  为保证公铁立交(公路上跨铁路立交桥,下同)安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
公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1~2年时间的努力,完成全国交通部门调查确定的现有公铁立交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加固或完善工作,全面提高公路、铁路的安全行车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汽车冲入或坠落铁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计划用二年时间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6年6月至12月,集中整治现有上跨铁路六大繁忙干线公路桥梁的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集中整治现有上跨68条干线铁路公路桥梁的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2007年7月至2007年年底,完成现有上跨其他铁路线路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全国6大繁忙铁路干线与68条干线铁路明细表见附件3。
  三、技术规定
  “公铁立交安全整治”工作可参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进行,并按照“经济、安全、环保、有效”的原则,以交通工程措施为主,其主要技术手段包括增设或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防撞护栏、隔离网、减速设施等,或综合运用以上技术措施。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