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意见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上市公司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借鉴国际市场经验,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上市公司积极向本所公司管理部反馈修改建议。 联系地址: 传真:0755-82083164 E-MAIL: yfzhao@szse.cn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6月16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6年6月7日 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征求意见稿) < span> |
失效日期:2010-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