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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7
【实施日期】 2006-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7月28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1日)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意见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上市公司树立社会责任意识,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借鉴国际市场经验,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上市公司积极向本所公司管理部反馈修改建议。
  联系地址: 传真:0755-82083164
        E-MAIL: yfzhao@szse.cn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2006年6月16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6年6月7日
 
  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征求意见稿)
 
失效日期:201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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