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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天气预报”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5
【实施日期】 2006-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天气预报”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发挥我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作用,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我部于今年启动了“商务天气预报”工作,并建立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特约记者队伍。为充分调动特约记者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全面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商务天气预报”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五日

“商务天气预报“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成果转化利用,为行业管理、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商务部启动“商务天气预报“工作。
  第二条 “商务天气预报“是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发布国内外重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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