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关于举办2006年智利(南美洲)中国商品展览会和邀请组展单位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关于举办2006年智利(南美洲)中国商品展览会和邀请组展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智利是我国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重点地区,智利市场广阔,对中国商品需求日益扩大。为帮助企业开拓智利及南美市场,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将联合上海五角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举办2006年智利(南美洲)中国商品展览会。欢迎企业参展,并邀请有关省市商务部门和有关单位作为展会的组团单位,组织企业参展。有关事项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