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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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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国家司法考试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和《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司法部令第94号)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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