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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司法考试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9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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