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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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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第117号)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6-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7号)
 
 
经研究决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为方便申请人递交专利申请及办理其他有关专利事务,现将各代办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公告如下:
  单  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邮  编:110032
  电  话:(024)86916001
  单  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81
  单  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楼
  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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