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大企业卫生处: 现将《山东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与评价,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山东省中医管理局
山东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中医药事业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编制和实施好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省中医药行业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医药政策,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按照规划要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中医药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㈠中医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结构合理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并涌现出一批功能健全、特色明显、设施配套、管理先进、效益突出的中医医院。2005年与2000年相比,全省中医医院由125个发展到139个,中医医院床位由17715张发展到22550张,人员由26980人发展到29946人,固定资产由15.94亿元发展到38.08亿元,床位使用率由61.91%上升为66.14%,平均住院日由10.67天下降为9.17天,门急诊人次由1012万上升为1107万,出院人数由36.11万上升为52.56万,业务收入由13.71亿元上升为27.08亿元。建设国家、省、市三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201个,在骨伤、中风病、糖尿病、肝病、周围血管病以及肛肠、肿瘤等疾病的防治方面已显示出明显优势。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 ㈡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工作成效显著。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全省已建设县级中医医院105所, 75.5 %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中药房,70%的乡村医生能够运用中西医两法治疗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十五”期间,建成6个国家级、14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威海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地),烟台市被批准为创建单位。全面实施“5155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6万余名乡村医生接受了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3万余名获得合格证书。培训县级中医院中医专科带头人200余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专病技术骨干400余名。全面推广了50项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注重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指导,中医药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日益规范,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省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济南市历下区被确定为有中医药特色的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㈢中医药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中医药院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山东中医大学新校区建设完成阶段性任务,学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省中医药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全省现有中医药博士点9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硕士点19个。“十五”期间,全省共培养中医药院校毕业生14645人,其中本科生8078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306人。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顺利实施,开展了全国第三批师承工作,实施了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举办了中西医结合研究生班,有28名老中医药专家被确定为师承带教老师,47名中青年学术骨干被确定为继承人, 20名和40名中医药人员分别被确定为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目前,全省共有高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2300余名, 47名中医药专家享受政府特贴,7名专家获卫生部和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10名和80名中医药专家分别被授予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称号。 ㈣中医药科研取得新成绩。坚持继承发展,立足自主创新,改善科研支撑条件,中医药科研工作不断加强。优化中医药科技资源配置,组建了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0个。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充分利用现有中医药资源和技术队伍,为中药现代化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持,还举办了首届山东中医药现代化发展及科技成果展示会,为中医药产、学、研、医等机构提供交流平台。中医药科研成果丰硕,“十五”期间,全省中医药项目获奖40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63项,开发中药新药15项,技术转让资金3500多万元,收到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㈤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全省中医药对外交流日趋活跃,合作领域逐步拓宽,已与日本、韩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瑞士、俄罗斯等国家进行了教学、科研、办医友好合作。经教育部批准,山东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中医学院联办7年制本硕连读班。 ㈥中医药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