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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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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安政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6-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五”以来,我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农民增收的当家产业。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畜牧业生产总量小,良种普及率不高,服务体系不健全,龙头企业建设滞后,产业化经营水平低,整体效益尚未充分发挥。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对于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建立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畜牧业发展的目标和思路
  今后5年的目标是:猪、羊、禽饲养量每年增长10%以上,生猪出栏量每年提高15%以上,商品量每年提高20%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农民人均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30%以上。重点抓好十县区100万头三元杂交商品猪建设,汉滨、旬阳、平利、紫阳、白河、岚皋六县区100万只山羊基地建设和十县区100万只禽类生产。
  实现上述目标,要按照“面向市场、政策激励、强村大户、典型带动”的方针,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开拓销售市场,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必须以专业大村和养殖大户为重点,改善品种结构,主攻生猪饲养,积极发展肉羊和禽蛋,促进优势特色畜产品向强村大户集中;必须推进饲草生产、良种繁育、疫病防治、服务体系、圈厕沼配套五大工程建设,切实转变饲养方式,全面提升我市畜牧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夯实畜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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