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共兴山县委办公室、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农村财务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兴山县委办公室  
【发文字号】 兴办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6-01
【实施日期】 2006-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兴山县委办公室、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农村财务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办发[2006]40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山县农村财务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