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业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一日 山东省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我省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2001—2005年)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质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但是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领导干部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还不强,依法行政的保障水平还不高,行政执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面临的一些体制性障碍亟待解决。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落实省委“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围绕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目标,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基本目标。今后5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必须紧紧抓住机遇,坚持不懈地努力,切实解决依法行政进程当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1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基本目标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形成,依法决策的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及时反映,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基本完善,政府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监督效能明显提高,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社会弱势群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 3.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效,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4.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继续加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应依法行使决策权,不得超越法定职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5.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对重大宏观决策、关系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