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5)70号)精神,加快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工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认识 1、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无害化为基本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新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有效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途径,也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市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本质要求。 2、工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是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艰巨、系统的战略任务。要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轻内涵的发展模式,努力克服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环境的倾向,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切实推进节约型社会发展。 二、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 3、通过五年努力(2006年-2010年),以资源节约型、清洁生产型、生态环保型为重要特征的循环型工业取得明显成效,能源、水资源、重要原材料和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有新提高,工业经济结构与增长方式更趋合理。以当年价计算,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6%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气体污染物排放量和废水排放量分别下降10%。 4、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重点推动节能、节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