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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尚春明同志在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发文字号】 建质质函[2006]55号
【发布日期】 2006-05-31
【实施日期】 2006-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尚春明同志在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建质质函[2006]5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2006年5月24日,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在浙江省绍兴县召开。现将《尚春明同志在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建设部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统一思想 坚定信心 推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尚春明同志在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5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浙江绍兴县召开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近期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我部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安排,总结2005年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贯彻落实216号文和加强技术服务为主题,加速推进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推动村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提高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继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后,今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十一五”规划纲要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强调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近年来农民住宅建设持续增长,据统计,2004年全国村庄实有住宅达205亿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27.9平方米。目前农民自建住宅每年还以2%的速度增长,其中楼房比例增长更快,约占60%,年竣工面积达到4亿平方米以上。这意味着,今后几年,农村工程建设量必将大规模增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今年2月17日,汪光焘部长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所做的《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题报告中指出:村庄建设和治理要通过政府帮扶、规划先行,多部门联动、政策集成来实现,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强对农房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因此,在当前新形势下,抓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不仅仅是关系城乡工程质量问题,而是关系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大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村镇建设工作者要满怀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肩负起新农村建设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积极主动的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履行好新农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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