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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人事局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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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6〕112号
【发布日期】 2006-05-31
【实施日期】 2006-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人事局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州人事局、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德宏州人事局、德宏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
  大中专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州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工作,对于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创建平安和谐经济发达的德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200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2006年德宏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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