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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2006年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5-31
【实施日期】 2006-05-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2006年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新乐市2006年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新乐市2006年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
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2006年除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外,中央财政再新增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为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根据《2006年石家庄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及综合直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赵丽娟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胜林、市委常委、市农工委书记孟硕、副市长张俊立同志为副组长的市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国土、发改、审计、监察、农业、统计、粮食、广电、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内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和政策咨询组、面积核实组、补贴兑现组、宣传报道组、督导监察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粮食直补及综合直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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