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科计函[2006]8号 有关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06年度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计划任务书》及组建期间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验收工作分为现场检查验收和综合评议验收两个阶段。其中,现场检查验收采取科技评估方式进行,科技评估工作委托国家科技评估中心负责实施;综合评议验收采取综合评议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