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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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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121号
【发布日期】 2006-05-30
【实施日期】 2006-05-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福建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研究拟订我省农民工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落实政策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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