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化工分析工两个工种竞赛规则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各省(区、市)国资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2006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石油石化行业石化赛区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化工分析工两个工种的竞赛规则已通过裁判员会议讨论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竞赛规则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化工分析工两个工种竞赛规则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燃料油生产工》的基本要求和延迟焦化装置操作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工作要求,全面考察参赛选手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二、竞赛范围 以延迟焦化装置流程为主,从原料进装置到产品出装置为止,具体包括加热炉、焦碳塔、分馏、稳定吸收(四塔流程)和压缩机。 三、竞赛形式 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安全必答三部分。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采用笔试和DCS仿真操作方式进行,分别占技能操作成绩的40%和60%;综合安全必答成绩占总成绩10%,采用录像查错的方式进行。 四、计分方法 竞赛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如下: 总成绩=理论知识成绩×30%+技能操作总成绩×60%+综合安全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