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2006年度“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商务部“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6年是商务部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第一年,将以“商业长征”的形式,组成由媒体记者、社会志愿者、企业和消费者参加的“行万里”车队,开展“五线”连“两头”的系列宣传推广活动。“五线”即东部开放品牌行、中部崛起品牌行、西部开发品牌行、东北振兴品牌行和中国品牌海外行;“两头”即“品牌万里行”启征仪式和“品牌中国盛典”年度颁奖晚会。现就开展“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品牌万里行”宣传推广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精神为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组织“品牌万里行”志愿者先锋团,以商业长征的形式,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百姓欢迎的宣传推广活动,搭建宣传普及品牌知识、展示自主品牌形象、倡导自主品牌消费的平台,努力形成全社会“做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