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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三夏”期间农业机械用油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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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发改电[2006]146号
【发布日期】 2006-05-28
【实施日期】 2006-05-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发改委、物价局、农业厅、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为保障“三夏”期间农业机械用油,确保农业丰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加成品油生产。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要努力增加原油加工量,进一步提高柴汽比,妥善安排设备检修,继续严格控制柴油出口,确保国内市场成品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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