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开展第17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开展17年来,在各省级团委、青联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下,评选活动不断完善,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对激励广大青年奋发努力,建功成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第17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做好本届评选的组织推报工作。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 2006年5月24日 第17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