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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8
【实施日期】 2006-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6]13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现将《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规划(2006-201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配合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6年5月18日

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规划(2006-2010)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切实加强青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共青团中央于2005年9月命名沈阳为“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为建设好沈阳示范基地,探索一条为国家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的成功之路,特制定2006-2010年建设规划。
  一、基地的建设宗旨
  坚持为青工成长成才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的方向,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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