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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宜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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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06〕27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8
【实施日期】 2006-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宜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
环办函〔2006〕279号

宜兴市人民政府:
  根据你市申请、江苏省环保厅推荐,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程序,我局定于2006年5月20日-21日对你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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