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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家用电器行业开展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8
【实施日期】 2006-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家用电器行业开展公开征集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直接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探索标准化工作市场取向改革的路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现开展家用电器行业"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试点工作。
  此次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领导与监督,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说明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并给予支持,共同做好公开征集有关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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