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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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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字号】 国粮财〔2006〕70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粮食局关于表彰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国粮财〔200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五”期间,各地粮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直接领导下,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为激励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国家粮食局决定,授予黑龙江省粮食局等93个单位“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各地粮食部门和全国广大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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